中国新闻网江西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军事

1-4月江西检方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37件

2021年06月04日 15:21 来源:中新网江西

  中新网江西新闻6月4日电 (刘荣松 记者 李韵涵)记者4日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1月至4月,江西检察机关共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37件,提出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873件,提起诉讼87件。


寻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实地察看补植复绿情况(图片:姚卫东)

  据了解,江西检察机关聚焦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蓝天碧水净土”。督促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的企业10家,治理恢复被污染水域面积22余亩,督促挽回被损毁的耕地林地392余亩,督促回收和清理固废、危废及生活垃圾4.2余万吨。

  针对餐饮行业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吸管问题,江西检察机关办理塑料污染公益诉讼案件149件,督促行政机关整治违规商家339家,助力“限塑令”落地落实,治理“白色污染”。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与水政执法人员到非法围堰现场调查。(图片:姚卫东)

  对禁捕退捕、野生动物保护中怠于履职或监管漏洞,江西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31件,对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6件。此外,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不当和农用化肥农药污染、集约化养殖污染等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的监督力度,助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江西检察机关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积极推行“补植复绿”“增殖流放”、替代性修复等方式落实修复责任。

  此外,九江、吉安、抚州、上饶等市检察院配合当地法院就“五河一湖一江”流域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进行探索,共向集中管辖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江西省检察院指导浮梁县检察院办理了跨区域倾倒危险废液损害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获得法院支持,并以此为契机在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法律适用上与省法院取得了共识,以全国首例办案实践推进民法典绿色原则的有效落实。(完)

责任编辑: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