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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税务:加计扣除红利提前享 企业创新再添新动能

  “这个政策红包真不赖,今年230多万元研发费加计扣除金额都可以提前在当月享受,对企业帮助很大。”兴国汇晨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王冬连在申报完9月份企业所得税后,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笑容。

  兴国汇晨科技是一家主要从事计算机外围设备、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光学仪器的研发、制造、销售、维修的高新技术型企业。

  “以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只能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现在可以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兴国汇晨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贺道洪高兴地说道,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压力,降低了企业的研发成本,公司将继续加大科技投入,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提高企业竞争力。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方便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在10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企业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时,可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只需在预缴申报表中填写优惠事项名称和加计扣除金额,其他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即可。为了更好地让政策落地,兴国县税务部门通过金三大数据筛选出全县符合条件的36户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现场讲解研发费加计扣除新政策,指导财务人员如何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确保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条件的企业都能享受到政策红利。

  “我们也是这项政策的受益者。这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出台后,税务部门第一时间对我们进行了辅导,指导我们做好研发费用的归集和申报工作,解答了我们对政策享受的问题疑惑,并帮助我们提前享受到了优惠政策。”江西兴国嘉香乐食品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蓝翠园对税务部门的宣传辅导表示满意和感谢。

  “政策出台后,我们第一时间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了摸底, 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滴灌式’政策宣传、‘点对点’精准辅导,确保优惠政策直达快享,让纳税人缴费人更早、更好的享受到税费优惠的红利,努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兴国县税务局负责人表示。(曾韬 凌云志)

责任编辑:王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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