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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税务:落实研发费用优惠政策 助推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我们在上半年投入了大量的研发费用,以往研发费用只能在汇算清缴时加计扣除,这次第一时间送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最新优惠政策,让我们享受了1300多万元的研发费加计扣除,有效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压力,真的很贴心。现在,科技创新少了资金方面的后顾之忧,我们打算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竞争力。”在谈到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时,全南县瑞隆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钟秀霖高兴地说道。

  目前,全南县域内共有25家企业进行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总扣除额达4422.92万元,25家企业全部享受到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此项政策红利的释放,有效促进了市场主体的创新发展。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税收优惠再加码。在今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允许企业在三季度提前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且制造业加计扣除比例提升至100%;对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和要求填写的信息进行了简化优化;调整了研发费用中“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总体提高了可加计扣除的金额。

  为做好政策宣传,让企业及时足额享受红利,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全南县税务局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助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落实落细。精心组织,及时召开工作布置会,成立由税政股牵头的工作团队,就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提前享受等工作进行部署,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实际需求,梳理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精准宣传,在线下办税大厅宣传栏发放政策要点手册,通过LED屏滚动宣传,在线上通过税企微信群、征纳互动平台、纳税咨询热线等途径,专人专班为纳税人进行政策答疑;精细辅导,分对象、分批次的组织专业团队进行入企宣传辅导,重点培训各企业的财务人员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的理解和实际申报操作,实现应报尽报、应享尽享。

  接下来,全南县税务局将继续扎实开展好“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践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推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细,确保税惠红利直达快享,提升企业对研发投入、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为助推企业创新发展贡献税务力量。(吴伟强)

责任编辑:王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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