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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医院安保服务未经政府采购招标程序被处罚

2022年01月11日 11:11 来源:中新网江西

  中新网江西新闻1月11日电 一保安公司未经政府采购招标程序,非法负责鹰潭市人民医院安保服务,日前,这一行为被鹰潭市财政局公开处罚。

  据鹰潭市财政局“鹰财购罚决(202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8月20日鹰潭市财政局收到江西鼎联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鹰潭市人民医院安保服务(第二次)(项目编号:JXDLS-2021-YT-017-01)采购项目投诉资料,在核实调查投诉事项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

  2015年2月1日,鹰潭市人民医院未经过政府采购招标程序与鹰潭市月湖区兴盛保安公司签订为期1年的安保服务合同。2016年2月底,鹰潭市人民医院与鹰潭市月湖区兴盛保安公司签订的安保服务合同到期,此后未经过政府采购招标程序,也未与鹰潭市月湖区兴盛保安公司签订任何合同,一直由鹰潭市月湖区兴盛保安公司非法负责鹰潭市人民医院安保服务。

  经查明,2015年至2021年鹰潭市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未经过政府采购招标程序。属于“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

  鹰潭市财政局对鹰潭市人民医院以上违法行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和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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