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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税务局:“绿色税制”护航“绿色发展”

  本网获悉,1至7月,江西省新余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1%,优良率全省排名与景德镇市并列第一。这是新余在蓝天保卫战中交出的亮眼答卷,也是绿色税制带来的绿色效应。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一直以来,新余市税务部门充分发挥以环境保护税为主体、多税种为辅助的绿色税制作用,积极运用税收杠杆激发企业环境保护内生动力,助推绿色发展成为新余发展的主旋律。

  反向激励 赋能企业绿色转型

  “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是环境保护税的重要特征。作为绿色税制的核心税种,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是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应税污染物,应纳税额的大小完全取决于污染排放量的多少。

  分宜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水泥熟料生产制造企业,通过更新电除尘技术、实行SNCR精准脱硝改造等全方位环保升级,实现了颗粒物排放浓度由20mg/m3下降至7mg/m3以内、NOx排放浓度由400mg/m3下降至320mg/m3以内。

  “我们想要减负,就必须要在节能减排上下功夫。”企业负责人李国友称,“公司缴纳的环保税一年比一年少,2021年同比下降了10个多点,这省下来的资金又可以投入到新的环保项目中。”目前,该公司正着力建设8MW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年生产清洁电力700万度,可减少3400吨二氧化碳排放。

  环保税促进企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良性循环。据统计,2018年环境保护税开征以来,全市环保纳税人从614户增加到867户,而4年来环保税分别入库2815万元、3448万元、3629万元、3721万元,户均环保税纳税额下降6.3%,户均企业污染排放量持续下降。

  正向引导 助力生态保护升级

  经过MBBR池、氧池、沉池、二氧池、二沉池、转盘滤池、紫外消毒等多道工序,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最终成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可排放水。从污水到清水,这是新余高新蓝天碧水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场景,污水处理规模达4万吨/日,年处理污水量超1460万吨。

  “去年公司享受了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29万元,占全年缴纳增值税一半以上。”企业财务负责人李松算了一笔“退税减税账”,“污水处理投资周期长、回收效益慢,税务部门及时辅导我们享受各项税费红利,用于升级环保设备、研发改进技术,帮助我们在环保之路上走得更快、更稳。” 据了解,蓝天碧水公司新增磁混沉淀池与反硝化滤池工艺,提升污水处理标准至一级A。

  新余税务部门采用“一企一策”宣传辅导模式,通过开展“万名税干访万企”“新税青年企业行”等活动,把为环保企业量身定制的“绿色政策大礼包”送上门,帮助纳税人清晰掌握税收政策,及时足额享受税收优惠,推动企业向绿色、生态、循环利用转型升级。

  综合开发 守护新余绿水青山

  每年处理生活垃圾24万吨,发电量7800万度,节约标准煤3.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8.3万吨,这是新余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作出的“生态答卷”。

  永清环保公司是一家通过处理垃圾以及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沼气进行发电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实现了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新余的天越来越蓝有我们的一份功劳,企业发展越来越好也有税务部门的一份功劳。”企业负责人龙剑辉高兴地说。

  作为资源综合利用型企业,该公司去年享受增值税100%即征即退税收优惠352万元、环保设备购进税收优惠256万元以及环保税减免18万元。“先后到账的600万元退税,极大缓解了企业投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二期建设的资金压力。” 龙剑辉介绍,该公司购进了反渗透淡化装置,引进了先进烟气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烟气完全达标甚至高标准排放。

  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雍伟宏表示,围绕“山水美市”战略定位,全市税务部门将聚焦蓝天、碧水、净土等领域持续加强联防联控联治,将“税务蓝”融入“发展绿”,让绿色税制在推动新余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作出更大贡献。(赖炜 朱毓璐)

责任编辑:刘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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