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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江新区税务:确保四季度水土保持补偿费缓缴工作顺利开展

  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划转以来各项工作平稳过渡。今年以来,为确保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缓缴政策落地落实,帮助纳税人减负纾困,国家税务总局赣江新区税务局多措并举,确保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享尽享此项政策红利。

  做好政策解读。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2022年第29号)有关规定,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申报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在2022年10月、11月、12月申报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分别延缓至2023年1月、2月、3月缴纳。

  加强组织协调。水土保持补偿费缓缴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非税收入划转项目首次落实缓费优惠政策,赣江新区税务局领导高度重视缓缴工作,建立健全缓缴工作落实机制,确保缓缴政策落实到位,强化进度跟踪,确保水土保持补偿费缓缴工作高效落实。新区局还要将水土保持补偿费缓费政策落实工作纳入重要督导督查范围,因地制宜适时开展政策落实情况风险排查和督导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切实做到应享尽享。

  抓深政策宣传培训。加强对外宣传、对内培训、对缴费人辅导,帮助缴费人及时掌握最新政策,确保让缴费人应享尽享、应享快享。新区局通过微信、内网等形式将水土保持补偿费缓缴政策进行下发征收一线,并在业务工作微信群里开展学习讨论,提高税务干部的政策理解力和执行力。对外加大“非接触式”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栏、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尤其是网络阵地宣传,提高纳税人对缓缴费优惠政策的知晓度,为纳税人答疑解惑。

  今后,赣江新区税务局会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继续做好非税收入征缴工作,用辛苦指数换取缴费人的满意指数。(完)


责任编辑:刘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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