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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濠江日报】江西警方通报胡某宇失踪事件

  原标题:江西警方通报胡某宇失踪事件:未发现其在校内被害、自杀等痕迹证据

  中新社南昌1月7日电 (记者 李韵涵)江西警方7日通报胡某宇失踪事件调查进展情况。通报称,综合现有信息指向胡某宇系自行离校,目前正在全力查找中。

  2022年10月14日,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致远中学学生胡某宇在校内失踪,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当地警方表示,在10月15日接到报警后,即组织开展调查搜寻工作,未发现胡某宇在校内被害、自杀、发生意外的痕迹证据。

  警方通报介绍称,胡某宇,男,2007年7月生,汉族,铅山县永平镇排上村胡家塘人,身高173厘米。

  接警后,警方调取并固定了事发当日与胡某宇行动轨迹有关的视频。受警方邀请,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人员自11月4日起多次到现场查看设备,证明校内硬盘录像机无手动删除日志和录像的功能模块。同时,警方还组织视频技术专家进行实验及反复论证,结合对事发前后所有出入监控室人员的调查,认定校内视频监控未被人为删改、关闭。

  据10月14日视频监控显示及调查证实,胡某宇下午下课后到食堂用餐,晚餐后17时40分独自回到306寝室短暂停留,后上到五楼阳台停留2分57秒,往睢园和校外树林山岗方向张望。17时45分走出宿舍楼,打篮球的同学与其简单对话,监控显示其往睢园方向走去;17时49分胡某宇再次返回宿舍楼,未回寝室,17时50分到达五楼阳台停留13秒。17时51分30秒胡某宇从宿舍楼走出后,打篮球的同学再次与其打招呼,并看到其走上睢园台阶,17时51分58秒在睢园方向离开视频监控范围之后再未发现胡某宇轨迹。

  警方通报称,对网民关注的班主任严某强、副校长王某、校长刘某来等人,通过视频印证、证人证言证明、其他信息综合认定,均未发现异常情况,排除犯罪嫌疑。

  江西警方表示,将继续全力查找胡某宇下落,请广大民众积极提供线索。(完)

责任编辑:李韵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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