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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改革省级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

  1月11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了解到,为适应当前全省科技创新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强省战略,日前,江西省印发关于《省级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其中对于探索实施特别重大专项试点,每项将安排3000万元左右资金支持。

  本次改革重点聚焦于平台升级、产业发展、人才培育、经费管理等四个方面。该实施方案首次系统提出对于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实验室体系的支持方式,持续稳定支持中国科学院赣江创新研究院等,助力构建以国家级平台为引领、省级平台为主体的创新平台体系;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项目实施机制,强调企业牵头或参与的项目不低于70%;对江西省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专门设立专项资金并按国家奖励标准给予1:1奖励。而对于培育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将给予每人20万元非竞争、自由探索类科研经费支持。

  按照“以需求定任务、以任务定经费”原则,该实施方案明确了不考核科研经费的执行进度,省级预算单位可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办理部门预算调剂;同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大监督力度。该实施方案强化项目绩效导向,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对绩效突出的探索滚动支持,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有针对性地部署创新链。(殷琪惠 董倩纹)

责任编辑:徐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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