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自然资源局下好“四步棋”助力山林权属归位
“这山林是村民集体的‘家业’,不是我私人财产,现在权属明晰了,禁锢心头的‘心结’终于解开了,代持18年的林权证,终于物归原主。”钟志刚感慨地说。近日,江西省分宜县钤山镇松山村村民钟志刚郑重签下《自愿交回承包林地协议》,并依法解除了林地承包关系,将个人名下135.38亩集体林地权属更正为村民集体所有,标志着该县农村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迈出新步伐。
如何唤醒沉睡的“绿色资源”?分宜县自然资源局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为契机,依托原林权登记成果核实利用破局,下好“四步棋”助力山林权属归位。
宣传发动,凝聚民心。林权历史遗留问题体量大,涉及面广,过去因林地“变现难”、问题复杂,基层普遍存在畏难情绪。分宜县坚持问题导向,直面沉疴,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为指引,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个人代持”集体林权核实作为突破口。广泛开展政策宣传,通过村级广播、张贴公告等形式,强调资源变资产的重要意义,发动群众摸清资产家底。同时,充分发挥“三老”智囊团——老干部、老党员、老林农情况熟、威望高的优势。带头参与宣传引导,以“身边人”解“心头结”,凝聚群众共识。
四级联动,合力攻坚。建立“县级统筹、部门牵头、乡镇负责、村组落实”的四级联动机制,实行县级月调度、部门周推进工作制度,层层压实责任。通过乡镇自查上报与自然资源部门专业核查相结合,全面摸清底数,其中乡镇排查问题1186宗,专业核查界线重叠、权属冲突、重复发证等“病灶”6万余处。针对不同问题分类施治:对“代持”问题,明确“自愿申请注销”和“依职权注销”双路径,引导持证的个人自愿解除合同,申请注销;对拒不配合的,依法依规公告后集中注销;同步推进重复登记、界线交叉等“老大难”问题化解。
精准施策,依法颁证。推行“四步核实法”发证。经乡镇核合同效力→部门核数据一致性→乡镇核位置地类→两部门认定公示后,核实无误的直接确认,并给予集体经济组织颁发新证。“四步核实法”不确定的则开展外业调查,现场指界确认后给予颁发新证。同时制订出台《分宜县积极稳妥推进化解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制度》,精准处理各类问题,推动林权登记遗留问题处理和新证颁发提质增效。
产业赋能,激发活力。权属清晰为林业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产业赋能为村民创造增收致富之路。全县数万亩林地资源被有效激活,流转交易、抵押融资渠道不断拓宽,县农林公司已签订集体林权流转面积20171亩,银行批准贷款授信2.6亿元。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新业态蓬勃发展,洞村牵牛谷、亚林中心树木园等实现景村融合、景林融合。国有林场通过“国有+集体”“国有+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带动林农发展油茶、林菌、森林食品产业,有效拓宽群众增收途径。
据分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人介绍,2004-2008年农村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期间,为追求“分山到户率”,部分集体山林被“假分”登记在个人名下,形成了山林“权属不清,流转不畅”的历史遗留问题,限制了山林资源的有效利用。自去年以来,全县已注销错误登记844宗,面积2.08万亩;为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发证587宗;纠正重复登记、界线交叉等历史顽疾数千宗,真正实现山有主、主有权、权有证、证有效。(万秋红 张阳 李绍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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