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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深两地税务部门签订对口帮扶协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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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5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在深圳市税务局举行帮扶协作和对口支援框架协议签订仪式,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何荔春,深圳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杨庆,赣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赵小冬以及赣深税务部门相关同志出席活动,深圳市税务局与赣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代表双方签订协议。

  据悉,本次对口帮扶协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是赣深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建设赣州、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批复》文件要求的生动实践。根据赣州市委、市政府关于“特区+老区”跨省区域合作的部署要求,赣州市税务局主动对接深圳市税务局,共同探索对口合作新路径,开启了赣深税务部门结对共建的新篇章。

  对口帮扶协作框架协议签订后,赣深税务部门将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为重要抓手,在党建联学共建、政策帮扶支持、征管改革协作、干部培训交流等四个方面加大合作力度,推进协同发展。通过党建资源共享、支部结对共建、干部互动培训等方式加强双方工作交流,促进改革开放精神、特区精神与苏区精神、长征精神的有机融合;发挥深圳税务大数据管理优势,加大赣州市1+5+N产业发展优势分析,做优产业强链、补链举措,支持做好产业招商工作,特别在做好深圳大湾区产业内地转移方面争取更大作为;借鉴深圳税务创新举措和先进经验,搭建税收业务交流互动平台,探索稽查办案协作机制,共同推动稽查数字化转型和“智慧稽查”建设;通过互派干部交流锻炼,促进两地税务干部观念互通、思路互动、业务互学、作风互鉴。目前赣州市税务局已选派2名基层税务干部前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跟班学习。

  期间,与会人员前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四税务分局参观调研并进行主题宣讲和座谈交流。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对下一步如何推进对口合作项目展开了深入讨论。

  赣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赵小冬表示,深圳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我们将以签订对口帮扶协作框架协议为“纽带”,通过双方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口合作,促进创新思维大融合、党建质量大提升、税收工作大发展,发挥深赣两地税务大数据优势,以“数”咨政、以“数”招商,以“第一等”税收工作,助力赣州“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共同讲好赣深税务“春天的故事”,为赣南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贡献税务力量。(陈煜林 黄旭丽)


责任编辑:刘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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