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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两地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上饶市

  上饶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9月2日免去叶丽萍的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

  郑享华的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吴国强的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程云娟的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赣州市

  经赣州市政府研究,决定:

  潘元生同志任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江西赣州技师学院(赣州高级技工学校、江西赣州技术培训学院)副院长(副校长)职务;

  胡克龙同志任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赖建敏同志任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保卫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方柏同志任赣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江西赣州技师学院院长、赣州农业学校校长,免去其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职务;

  赖昭忠同志任赣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江西赣州技师学院副院长、赣州农业学校副校长;

  欧阳荣华同志任江西赣州技师学院副院长、赣州农业学校副校长;

  谢尉明同志任江西赣州技师学院五级职员,免去其江西赣州技师学院(赣州高级技工学校、江西赣州技术培训学院)副院长(副校长)职务;

  谢敏同志任赣州农业学校五级职员,免去其赣州农业学校(赣州市农业干部学校、赣州机电工程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叶晓明同志任赣州农业学校五级职员;

  曾琼、曾凡伟、梁海洋同志任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鹏同志的赣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潘建忠、汤晓军同志的赣州农业学校(赣州市农业干部学校、赣州机电工程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陈昱如同志的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廖瑜、刘国珍同志的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赣州卫生学校)副院长(副校长)职务。

责任编辑:李韵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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