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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防空警报管理办法》12月起施行

10月25日,《江西省防空警报管理办法》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在南昌举行。 徐梦文 摄
10月25日,《江西省防空警报管理办法》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在南昌举行。 徐梦文 摄

  原标题:《江西省防空警报管理办法》12月起施行 加强防空警报建设管理

  中新网南昌10月25日电 (徐梦文)25日,记者从《江西省防空警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该《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江西防空警报建设管理。

  江西省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林承杰在发布会上表示,防空警报建设是人防建设的重要内容,防空警报报警能力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利益。

  林承杰称,目前该省防空警报建设管理法治化还存在定点安装难、维护管理难、服务民生不足等问题,制订《办法》有助于提高江西防空警报建设管理法治化水平。

  《办法》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防空警报概念、政府的组织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经费保障、社会监督等内容。

  同时,在防空警报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方面,《办法》规定了规划编制要求、编制主体和审批主体,防空警报设施设置点的确定及所在单位配合责任,民用通信、广播、电视系统安装防空警报信号末端接收设备,车载机动防空警报安装等内容。

  据江西省人防办综合处处长刘忠平介绍,目前,该省已建有防空警报器2000余台,国家人防重点城市城区警报音响覆盖率达到95%以上,省级人防重点城市城区警报音响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在加强全省防空警报建设管理方面,林承杰表示,接下来,江西省人防办持续加强警报器建设现状综合分析,优化警报器空间布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适时修订和完善防空警报建设规划,严格按规划开展警报设施建设,使防空警报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城市建设需要。

  此外,落实防空警报器建档立卡制度,对警报器实行“一器一档”管理;积极开展江西全省人防通信警报统控系统建设,打造网络化、数字化、可视化的警报统控系统;积极推进将防空警报统控系统纳入国家应急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实现及时高效发布应急预警信息功能。(完)

责任编辑:李韵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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