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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税务:念好“三字”经 强化税收“黑名单”制度宣传

  为深化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抚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在“广、深、强”上下功夫,积极开展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宣传活动。

  宣传范围“广”。该局结合纳税人经营范围和行业特点,组建出口企业、房地产建筑企业、加工制造企业、商贸服务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五个宣传小分队,坚持线上线下同步、漫灌滴灌并举,通过“两微一端”图文推送、办税服务厅LED屏幕滚动展示等“点对面”渠道和电话短信提醒、宣传资料解读、面对面座谈等“点对点”方式,面向辖区内企业开展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宣讲,出口企业宣传面为100%,其他行业宣传面达到60%以上,进一步提升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政策讲解“深”。宣传小分队详细解读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21年第54号)等相关内容,向辖区企业发放《常见问题答疑》手册3000余份,重点介绍失信主体标准、失信产生的后果和失信修复等内容。开展以案说法、以案示警活动,通过剖析真实虚开发票案例教育辖区企业,让纳税人感受“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的影响力。

  震慑力度“强”。借助跨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加强对税收“黑名单”企业惩戒,涉案企业一旦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纳税信用等级直接降为D级,在发票供应、出口供货、银行贷款、招投标等方面会受到严重影响,法定代表人也将会被限制高消费、阻止出境等,切实彰显涉税违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强大震慑作用,引导税户依法诚信纳税。某企业近期计划扩大生产规模,遂向银行申请贷款,可由于此前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银行作为联合惩戒单位也拒绝发放贷款,企业发展被迫止步。(揭惊虎 杨舒晨)

责任编辑:徐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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