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力擘画全民阅读新图景——《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实施对出版传媒行业的深远影响
作者:詹斌
2026年2月,《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全民阅读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它标志着我国全民阅读促进工作从以往的政策倡导正式迈入法治保障的新阶段, 这一转变通过立法形式将全民阅读提升为国家层面的制度性安排,实现了有法可依的历史性跨越。
在社会上仍有部分声音将“全民阅读”视为宣传口号的当下,《条例》的出台以法治刚性破除认知误区,为出版传媒行业注入强劲发展动能,更在文化强国建设的宏大叙事中,写下保障公民阅读权利,增强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的关键一笔。
深入解读《条例》的核心内涵、出台逻辑与变革价值,厘清其对出版传媒、实体书店、校园书吧等领域的深远影响,既是行业把握发展机遇的必然要求,更是推动全民阅读从“纸面”走向“地面”的应有之义。
《条例》之“实”:法治框架下全民阅读的制度重塑
何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从文本定位来看,这是一部立足我国阅读事业发展现状、着眼长远战略布局的专门性行政法规。其并非简单的政策文件汇编,而是以6章45条的严谨架构,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全民阅读促进体系,为全民阅读的常态化、制度化发展提供了清晰的法治遵循。
从核心内容来看,《条例》的“实”体现在三个维度。一是权利保障的实。《条例》首次从行政法规层面明确国家和政府在保障公民基本阅读权益中的公共服务责任,将阅读从“个人选择”上升为“社会公共服务范畴”,强调政府在阅读资源供给、设施建设、服务推广中的主体责任。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无论是青少年还是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都能在《条例》的框架下,依法、逐步、公平地平等享有优质的阅读资源与服务。二是体系构建的实。《条例》对全民阅读的全链条进行规范,从优质内容生产、阅读设施规划,到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的融合发展,再到阅读推广人才的培养与激励,形成了“内容—渠道—服务—人才”的闭环体系。尤为值得关注的是,《条例》明确要求将全民阅读设施建设统筹纳入城乡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并依法通过财政预算等渠道保障全民阅读所需经费,从根本上解决了过往全民阅读推广“无钱办事、无地落脚”的难题。三是活动落地的实。《条例》规定每年4月第四周为全民阅读活动周,以此为抓手推动全民阅读活动常态化开展,避免了过往运动式推广“一阵风”的弊端。同时,《条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阅读推广,支持出版企业、书店、图书馆等机构创新服务模式,让全民阅读真正扎根基层、惠及全民。
从实施导向来看,《条例》的“实”更体现在对阅读公平的执着追求。它剑指阅读资源分配不均的痛点,明确要求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欠发达地区倾斜资源,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提供定制化阅读服务。这种“普惠性”导向,打破了阅读资源的地域壁垒与群体壁垒,让全民阅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条例》之“因”:时代发展与行业转型的双重驱动
《条例》的出台绝非偶然,而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回应行业转型需求的必然结果。其背后,是国家战略升级、社会供需适配、行业破局发展的三重逻辑交织。
从国家战略维度看,全民阅读被纳入国家文化强国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战略布局之中,是建设文化强国的内在要求。文化是民族的精神命脉,而阅读则是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重要载体。一个民族的阅读水平,直接关系到其创新能力与发展后劲。当前,我国正处于从文化大国向文化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提升全民阅读率、培育全民阅读习惯,是增强民族文化软实力的必经之路。过往以倡导为主的全民阅读模式,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社会关注度,但缺乏刚性约束,导致政策落地效果参差不齐,难以满足文化强国建设的迫切需求。《条例》的出台,正是以法治手段将全民阅读融入国家发展大局,通过制度化安排,夯实文化强国的群众基础。
从社会供需维度看,《条例》是破解阅读领域结构性矛盾的关键举措。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对阅读的品质、种类、场景提出了更高要求。然而,当前我国阅读市场仍存在诸多痛点:优质内容供给不足,同质化、低俗化读物挤占市场空间;阅读资源分配不均,农村地区与城市相比存在明显差距;数字阅读蓬勃发展,但内容质量参差不齐,碎片化阅读难以形成深度思考;青少年阅读功利化倾向明显,经典阅读、深度阅读的比例偏低。这些矛盾的存在,既制约了群众阅读体验的提升,也阻碍了阅读事业的健康发展。《条例》的出台,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引导优质内容供给、规范公共阅读服务和阅读市场秩序,优化阅读资源配置、推动数字与传统阅读融合,精准对接群众的多元化阅读需求,实现阅读供需的动态平衡。
从行业发展维度看,《条例》是推动出版传媒行业转型升级的“催化剂”。近年来,出版传媒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传统出版业受数字媒体冲击,市场份额持续下滑;实体书店经营压力陡增,倒闭潮与转型潮并存;数字阅读平台竞争加剧,盈利模式单一等问题凸显。而与此同时,全民阅读的潜在市场空间巨大——据相关数据,我国国民人均纸质图书阅读量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青少年阅读市场、老年阅读市场、乡村阅读市场等细分领域亟待开发。过往的倡导性政策,难以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企业不敢贸然加大投入。《条例》的出台,以法治刚性稳定市场预期,为行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清晰的政策指引与制度保障,让出版传媒行业看到了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的新希望。
《条例》之“变”:从倡导到法治的全民阅读范式革新
《条例》的颠覆性意义,在于其与以往全民阅读政策的本质区别。这种区别,不仅体现在法律效力层面,更体现在推进机制、覆盖范围、发展导向等多个维度,最终推动全民阅读实现从“活动式”到“制度化”的范式革新。
从法律效力来看,是“软倡议”到“硬约束”的转变。以往的全民阅读政策多为“意见”“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属于倡导性、鼓励性范畴,政府部门、社会机构、经营主体的责任与义务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执行过程中往往存在“选择性落实”“象征性执行”的问题。而《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具有强制约束力——各级政府必须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必须保障阅读经费投入;相关部门必须履行监管职责,规范阅读市场秩序;出版企业、书店等经营主体在享受政策扶持的同时,也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优质阅读产品和服务供给。这种“硬约束”,让全民阅读不再是“可做可不做”的选择题,而是“必须做好”的必答题。
从推进机制来看,是“运动式”到“常态化”的转变。回顾过往的全民阅读推广,往往以“读书月”“读书节”等阶段性活动为载体,存在“一阵风”“走过场”的弊端。活动期间轰轰烈烈,活动结束后归于沉寂,难以形成长效机制。《条例》的出台,从根本上改变了这种模式,通过将阅读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将阅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固定的“全民阅读活动周”等制度安排,推动全民阅读融入日常、化作经常。各级政府不再是“临时突击”,而是将全民阅读作为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来抓;社会各界不再是“被动参与”,而是在法治框架下主动作为,形成全民阅读的长效推进机制。
从覆盖范围来看,是“局部性”到“普惠性”的转变。以往的全民阅读推广,往往聚焦于城市地区、主流群体,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阅读需求被忽视。这种“局部性”推广,导致阅读公平难以实现。《条例》则将“均衡普惠”作为核心原则,明确要求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倾斜资源,为特殊群体提供无障碍阅读服务。例如,《条例》鼓励出版适老化读物、盲文读物,支持在社区、乡村建设小型阅读空间,推动优质阅读资源向基层延伸。这种“普惠性”导向,让全民阅读真正惠及每一个群体,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
从发展导向来看,是“传统化”到“融合化”的转变。以往的全民阅读政策,多侧重于传统纸质阅读的推广,对数字阅读的关注度不足。而在数字化时代,数字阅读已成为全民阅读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顺应时代发展趋势,明确提出“推动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融合发展”,鼓励出版企业开发数字阅读产品,支持数字阅读平台创新服务模式,同时规范数字阅读内容,避免低俗化、碎片化阅读的负面影响。这种“融合化”导向,既保留了传统阅读的深度与温度,又发挥了数字阅读的便捷性与广泛性,构建起“线上线下联动、虚实互补”的阅读新生态。
《条例》之“机”:出版传媒行业的转型风口与发展路径
《条例》的实施,为出版传媒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这种机遇,并非简单的政策红利,而是从内容生产到渠道建设、从服务模式到盈利模式的全方位变革。对于出版企业、实体书店、校园书吧等不同主体而言,唯有精准把握《条例》导向,方能在时代浪潮中抢占先机。
(一)出版传媒行业:内容为王,在细分赛道中筑牢核心竞争力
出版企业是全民阅读的内容供给主体,《条例》的实施,首先倒逼出版企业回归“内容为王”的本质,在细分赛道中挖掘新的增长点。
一是优质内容的“刚需化”倒逼出版升级。《条例》强调优质读物的供给,这意味着那些同质化、低俗化的读物将逐渐被市场淘汰,而具有思想深度、文化内涵、时代价值的优质内容将成为“刚需”。对于出版企业而言,这既是挑战,更是机遇。一方面,要聚焦经典读物的再版与推广,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丰富资源,推出符合当代读者需求的经典解读版本;另一方面,要紧扣时代脉搏,推出反映新时代发展成就、传递主流价值观的原创读物。尤为重要的是,《条例》对青少年阅读、适老化阅读、无障碍阅读的重视,催生了三大细分赛道。青少年阅读市场要摒弃功利化导向,开发分级读物、科普读物、儿童文学精品,助力青少年培养阅读习惯;适老化阅读市场要针对老年人的阅读需求,推出字体放大、内容通俗的健康养生、历史文化读物;无障碍阅读市场要加大盲文读物、有声读物的出版力度,为残障人士提供平等的阅读机会。
二是数字出版的“规范化”推动融合发展。《条例》明确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融合发展,这为出版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指明了方向。过往,部分出版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停留在“纸质书电子化”的浅层阶段,缺乏对数字阅读产品的深度开发。《条例》实施后,出版企业需要加大技术投入,开发交互式、沉浸式的数字阅读产品,例如将AR、VR技术应用于科普读物、儿童读物,提升阅读的趣味性与体验感。同时,要加强数字内容的版权保护,规范数字阅读平台的运营,避免盗版、低俗内容对市场的冲击。此外,出版企业还可以与数字阅读平台合作,打造“内容+服务”的新模式,例如推出付费阅读、会员订阅、作者直播等增值服务,拓展盈利渠道。
三是IP开发的“产业化”延伸价值链。《条例》推动全民阅读的常态化,将为优质内容的IP开发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出版企业不应局限于“出书卖书”的传统模式,而要以优质内容为核心,构建“图书出版—影视改编—文创产品—线下活动”的全产业链。例如,一部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不仅可以出版纸质书、电子书,还可以改编为动画片、儿童剧,开发相关的文具、玩具等文创产品,举办作者见面会、亲子阅读活动等线下活动,实现从“单一出版”到“多元变现”的转变。这种IP产业化模式,既能提升出版企业的盈利能力,又能扩大优质内容的影响力,形成“内容—市场—内容”的良性循环。
(二)实体书店:场景赋能,在转型升级中重塑行业价值
长期以来,实体书店面临着电商冲击、租金高昂、客流减少等多重压力,《条例》的实施,为实体书店的转型升级提供了政策支撑与市场机遇。实体书店要摆脱“卖书”的单一定位,转型为“阅读服务综合体”,在场景赋能中重塑行业价值。
一是政策红利的“精准化”降低运营成本。《条例》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实体书店依法参与公共阅读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政府通过采购服务、税收优惠、场地补贴等方式支持实体书店发展。对于实体书店而言,要积极对接政府部门,承接全民阅读活动、社区阅读推广等公共服务项目,获取政策资金支持。例如,书店可以与当地文旅部门合作,打造“城市阅读空间”;与教育部门合作,开展青少年阅读指导活动。通过参与公共服务,实体书店不仅可以降低运营成本,还能提升社会影响力,吸引更多客流。
二是场景建设的“多元化”提升用户黏性。实体书店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其“线下场景”的不可替代性。《条例》推动全民阅读的常态化,为实体书店的场景创新提供了广阔空间。书店可以打破“书架+收银台”的传统布局,打造多元化的阅读场景。例如,打造亲子阅读区,为家长和孩子提供互动阅读的空间;设立文创产品区,销售与图书相关的文创产品、文具、咖啡等,实现“图书+文创+咖啡”的业态融合;举办作者见面会、读书分享会、文化讲座等活动,将书店打造为文化交流的平台。这种多元化的场景建设,能够吸引不同类型的读者,提升用户黏性,让书店从“卖书的地方”变成“让人愿意来的地方”。
三是社群运营的“精细化”挖掘消费潜力。《条例》推动全民阅读的普及,催生了大量的阅读社群。实体书店要抓住这一机遇,开展精细化的社群运营。例如,通过建立读者微信群、公众号,定期推送新书推荐、阅读活动信息;针对不同的读者群体,如青少年、老年人、职场人士,组建专属的阅读社群,开展定制化的阅读服务;鼓励读者分享阅读心得,形成线上线下联动的阅读社群生态。通过社群运营,实体书店可以精准把握读者需求,实现“精准营销”,同时培养一批忠实的读者,为书店的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三)校园书吧:教育融合,在立德树人中彰显育人价值
校园书吧是青少年阅读的重要阵地,《条例》对青少年阅读的重视,让校园书吧从“校园配套设施”升级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校园书吧要紧扣教育需求,实现“阅读+教育”的深度融合。
一是设施建设的“标准化”夯实育人基础。《条例》明确要求学校加强阅读设施建设,将校园书吧纳入学校的整体规划。这意味着校园书吧的建设将不再是“可有可无”的选择,而是“必须达标”的硬性要求。学校要加大对校园书吧的投入,完善书吧的硬件设施,配备适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优质读物,同时建立健全书吧的管理制度,确保书吧能够有序运营。此外,学校还可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校园书吧的建设与运营,例如与当地的出版企业、实体书店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二是阅读活动的“课程化”提升育人实效。《条例》鼓励学校开展多样化的阅读活动,这要求校园书吧摆脱“课余消遣”的定位,与学校的课程教学深度融合。例如,将阅读活动纳入语文、历史、科学等学科的教学计划,开展“整本书阅读”“跨学科阅读”等活动;组织读书分享会、辩论赛、征文比赛等活动,提升学生的阅读能力与思辨能力;邀请作家、学者走进校园书吧,与学生面对面交流,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通过阅读活动的“课程化”,校园书吧能够将阅读融入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助力学生培养阅读习惯,提升核心素养。
三是阅读生态的“协同化”构建育人合力。青少年阅读的培养,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协同发力。校园书吧要发挥桥梁作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的阅读生态。例如,开展“亲子阅读”活动,邀请家长走进校园书吧,与孩子共同阅读;与社区、图书馆、实体书店合作,组织学生开展校外阅读实践活动;建立学生阅读档案,跟踪学生的阅读进度,及时给予指导。通过协同化的阅读生态构建,校园书吧能够形成育人合力,让阅读成为青少年成长的“必修课”,助力青少年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以法为基,行稳致远:推动全民阅读迈向高质量发展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实施,是全民阅读事业的新起点,也是出版传媒行业的新征程。在法治的框架下,全民阅读不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文化工程。然而,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让《条例》真正落地生根,还需要政府、社会、行业的协同发力。
对于政府部门而言,要切实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避免“重形式、轻内容”的执行偏差,将全民阅读的成效纳入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体系,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对于社会各界而言,要积极参与全民阅读推广,企业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推出更多优质阅读产品;媒体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社会氛围;社会组织要发挥桥梁作用,组织开展各类阅读活动。对于出版传媒行业而言,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加快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在满足群众阅读需求的同时,实现自身的高质量发展。
全民阅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实施,以法治之力擘画了全民阅读的新图景。当阅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当书香飘满城市乡村的每一个角落,出版传媒行业必将在文化强国建设的浪潮中,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中华民族也必将在阅读的滋养中,积蓄起走向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责任编辑:徐梦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