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在江西实施成效初显 引领行业规范发展
2025年5月1日,《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实施以来,江西多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负责人和多位财税专家表示,以实名制管理为基础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执业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制度成效初显,有效提高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的执业合规性,进一步推动江西涉税专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亮码”执业成新名片 引领涉税服务行业诚信自律
在赣州市南康区德成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客户展示税务机关赋予的信用码已成为常态。该信用码集成了机构和个人当前的专业资质、从业人数、信用积分、年度信用等级、信用记录、历史信用、行业自律管理情况等信息,并通过绿、蓝、黄、橙、红五种颜色直观标识其当前信用积分和状态。德成会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严菊英表示:“绿码不仅是信誉的体现,更是一块帮助我们持续赢得市场信任、拓展业务的‘金字招牌’。”
《办法》规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如实向税务机关报送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态更新。这标志着以实名制管理为基础,通过动态信用积分记录与风险管控措施相结合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已全面运行。
江西财经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李春根表示,《办法》运用信息技术赋予机构及人员信用码,这种“亮码”执业方式有效解决了以往市场难以区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优劣的痛点,显著提升了行业信用评价体系的透明度,有助于压缩不合规机构的生存空间。
尤为关键的是,信用评价并非“终身制”。税务机关对涉税服务人员采取信用积分和执业负面记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信用记录,建立累积信用积分激励机制,并为其提供自身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下载服务。李春根认为,这种动态升降的管理模式,能够形成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的合力,强化对风险的智能监控,推动整个行业向更规范、更专业的方向发展。
为合规守信者减负 涉税服务机构成企业“合规伙伴”
根据《办法》,税务机关应当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实行风险管理,对其逃避涉税专业服务管理、不依法纳税、执业违规等风险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程锋分析认为,相较于之前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这一规范性文件,新出台的《办法》以部门规章的形式系统规范了监管要求,不仅补齐了原监管办法法律层级偏低的短板,也更为明确地规定了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增强了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为减轻合规守信机构负担,《办法》明确,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信用和风险等日常管理情况制订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依据、频次、方式、内容和程序,抽取被检查对象。
程锋表示,相较周期性普查的监管模式,这种依托信用风险双维精准画像和大数据动态预警的创新监管模式,有效实现了对“合规守信者”与“高危违规者”的精准识别,既为合规经营机构减负松绑,又能够对违法行为形成“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在税务监管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的背景下,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也逐步向企业“合规伙伴”的角色转型。鹰潭市新知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余周平表示:“随着新规落地,我们的服务重心也从单纯的代办纳税申报,转向加强对委托人的税法宣传辅导,帮助提高税法遵从度。”这种服务模式的转变,不仅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也让公司在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上得到了认可,该公司在江西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中信用积分排名靠前。
创新“阶梯式”惩戒与容错机制 实现刚柔并济
《办法》针对涉税专业服务领域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创新推出“阶梯式”行政处罚机制,并引入了容错纠错程序,有效解决了原制度下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实操性不强等问题。
根据《办法》规定,对于情节轻微的违规行为,税务机关将进行提示提醒、责令限期改正或者予以约谈,给予机构或个人纠正错误的机会。对于情节较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则依据规定采取相应层级的行政处罚措施。这一设计体现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程锋表示,“责令限期改正”等前置程序与阶梯式处罚相结合的设计刚柔并济,是提升行业治理效能的关键制度安排,能够有效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同时,《办法》中明确区分机构责任与个人责任的条款受到业界普遍欢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有证据证明涉税服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于与本机构无关的个人行为的,可以免予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处理处罚。景德镇市智汇财务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颖表示:“这一规定有效避免了‘一人犯错、机构连坐’的情况,极大地降低了机构的合规管理成本与风险。”
随着《办法》的落地实施,一个更加规范有序、诚信守法的涉税专业服务市场正在加速形成。它不仅为税务机关提升税收征管质效、有效防范税收风险提供了强有力的专业支撑,更为纳税人缴费人获取高质量、可信赖的涉税服务提供了坚实保障。(袁思东)
责任编辑:罗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