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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出台移动源排放管理新规 科学治理大气污染

  4月28日,南昌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加强高排放机动车、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理的通告》 (以下简称《通告》)。提出自2025年5月1日起,在南昌划定约1500平方公里的排放管理区域,实施高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限行管控措施。

  为有效减少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南昌市出台《通告》,旨在通过严格管控尾气排放,为市民呼吸健康筑起坚实屏障,标志着南昌市大气污染治理迈入精细化、科学化新阶段。 

  据了解,根据《通告》,以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高排放重点管控区为划定管理的主要区域,划定排放管理区域面积约为1500平方公里,涵盖南昌市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及南昌县、安义县、进贤县的重点区域。

  在机动车管控方面,《通告》突出“严管高污染车辆”原则——全天24小时限制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或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的机动车行驶,禁行措施将直接减少高污染排放车辆在人口密集区域的活动频次,降低公众健康风险。      

  考虑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大,《通告》也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采取“分类管控、逐步淘汰”策略——延续自2020年以来要求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信息登记,且排气烟度不得超过《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 

  针对公众关心的“如何查处违规行为” “违反规定将面临何种处罚”等问题,发布会现场也作出详细解答。南昌市将以非现场执法为主,对违反《通告》规定限制通行管理措施的机动车,由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程序取证、审核后移交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经审核后移交公安交管部门处理。

  针对施工单位未核验信息登记、排放检验情况或者建立管理台账的情况,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未核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数量处每台五百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为确保政策落地,南昌市已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小程序功能升级,未来施工单位可通过“码上进出”实现机械信息自动核验和台账管理,既提升管理效率,也为企业合规经营提供便利。相关部门表示,今年将开展在建工地专项整治,通过宣传引导与执法检查相结合,推动形成“企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完)     

责任编辑:朱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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